春节前夕,石家庄中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连日来安排司法救助工作组先后前往辖区赞皇、井陉矿区、鹿泉等12县(市、区),对2018年度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款进行了集中发放,累计发放640余万元。据了解,2018年石家庄中院共发放司法救助款853.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06人。
在集中发放救助款过程中,针对部分申请司法救助人员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现实情况,石家庄中院干警切实践行“救助为民”理念,不辞辛苦,到被救助人员家里发放救助款,解决困难当事人生活急需,传递司法关怀。
井陉矿区 8.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群众家中
“鞭炮声声迎新年,妙联横生贴门前。”春节临近,很多家庭都是一片祥和喜悦的气象,为迎接新年的到来而忙碌着。然而,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家中则是愁云惨淡。为了解决涉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使其感受到司法温暖,1月3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共同向6名符合司法救助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8万元。
因为周某腿脚不便,无法到井陉矿区法院领取司法救助金,为此,石家庄市中院和井陉矿区法院共同将8.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他家中。“感谢法院,感谢党!”坐在轮椅上的周某,从石家庄市中院赔偿办张志洲主任手中接到司法救助金的时候,激动地不能自已,年已68岁的他,说话的声音中带着些许哭腔。为了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周某分别向市中院赔偿办和井陉矿区法院赠送了锦旗。“在今后工作中,井陉矿区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为民为引领,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在加大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执行力度的同时,主动回应涉案群众的司法需求,想困难群众之所需,解困难群众之所急,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袁海明说。
赞皇 7名困难当事人拿到司法救助款21.5万元
1月29日上午,石家庄市赞皇县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会,石市中院为7名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刑事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代表发放救助款21.5万元。
自2017年以来,赞皇县法院先后累计发放司法救助款近百万元,使多名困难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下一步赞皇法院将继续以人权保障理念为指引,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在加大对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的同时,主动回应涉案群众的司法需求,在保障涉案群众权益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文/本报记者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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